关于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现需对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结合我省新冠肺炎预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范围
(一)根据《关于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黔人考函〔2021〕14号),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凡在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有任一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在2020年度有任一科目成绩合格并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除外)。
(二)2021年贵州省二级造价师考试合格标准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合格标准为58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合格标准为50分。
二、审查方式及时间
(一)审查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11日(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二)审核方式:线上审核,资格审查材料需扫描后发送至邮箱gzslzj2019@163.com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填写承诺书(附件1)并加盖手印。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截止时间到2021年12月31日),按《工作经历证明(参考)》(附件2)出具。
(五)外省身份证,无贵州户籍的合格考生,除提交以上资料,还需提供一年以上在贵州省连续(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缴纳社保(指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的相关证明。
(六)免考基础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已取得的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七)增项的考生提供已取得的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八)如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现场资料审查的,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通过视为相应考试科目通过。审查不通过、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需进行现场审核但未到场的考生,取消本次相应考试科目成绩。
(二)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的,将做成绩无效处理,并由相关考试机构记录本次诚信数据。
(三)资格审查完毕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通过“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http://rcrs.gzsrs.cn:8888/
pub/#/dashboard)发放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1.诚信承诺书
2.工作经历证明(参考)
3.个人委托书(参考)
贵州省水利厅
2022年3月1日
(咨询电话:0851-85613096)